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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做好学生学业导师工作的通知

疫情期间,为在全院范围内营造全员、全过程和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生的教育和培养质量,激发低年级学生对学习和科研的浓厚兴趣,经学院研究,在大一和大二学生中推行学业导师制。具体安排如下:

一、人员范围

学院全体专任教师。

二、导师任务

1.学业导师应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变化,正面引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积极和学生所在年级辅导员进行有效沟通解决。

2.学业导师要对现阶段学生的学业及学科方面进行指导。引导学生积极复习现阶段的课程,预习下学期的课程;介绍相关领域的研究现状和发展动向,为学生提供面向本科创新、学科竞赛和能力培养等项目活动的指导,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研究兴趣。

3.学业导师每周与学生的交流不得少于两次,交流方式不限。一周须填写一次反馈表(附件2)。

三、相关要求

1.面对疫情,我院教师要坚守岗位,用行动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指导疫情期间学生的思想和学业指导。

2.所有专任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担任学业导师。

 

附件:1. 材料工程学院学业导师指导学生基本信息一览表

2. 材料工程学院学业导师工作记录反馈表

 

材料工程学院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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