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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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新进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学校工作岗位要求,履行好岗位职责,根据《西安航空学院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方案》精神,学校决定从2020年7月6日起开展2020年新入职教工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与原则

(一)培训目的

帮助新进教师了解学校办学定位、管理体系,熟悉学校人才培养规律,了解高校教师的基本规范;打造良好的师德师风,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精神、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技能及规范,使新进教师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了解学校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和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提高教学、科研及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能力等。

(二)培训原则

新进教师全员参加培训,不培训不上岗,自主学习与辅导学习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校内培训与校外培训相结合,课堂培训与参观交流相结合。

二、培训对象

2020年入校的新进教师;2019年未参加培训的新进教师。

三、培训时间

第一阶段:7月6日-7月10日学校集中培训;

第二阶段:7月13日-7月17日各单位培训;

第三阶段:陕西省高校教师集中培训阶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组织与考核

1.第一阶段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考勤和考核,各培训单位负责拟定考核命题2-3道,命题形式为简述题。请各培训单位于7月6日前将考核命题报教师发展中心;第二阶段由各相关部门负责培训考核;第三阶段由省教育厅统一负责培训考核。

2.第一阶段培训考核成绩分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平时成绩,以考勤纪律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占总成绩的30%;第二部分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培训考核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5分。考核结果作为新进教师试用期能否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新进教师或者因故未参加第一、第二阶段培训的教师,学校不予推荐参加全省高校教师集中培训,下年继续参加校内新进教师岗前培训。

五、培训安排

第一阶段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安排,请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科技处、督导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创新创业学院、图书馆等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培训准备工作,各参训教师合理安排时间;第二阶段由各相关部门根据要求自行安排;第三阶段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

各位新进教师可在教师发展中心网站()“教师培训”栏目下载《新教师培训手册》进行自学。

六、相关要求

1.所有教师务必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确保个人培训过程中饮食、出行及学习的健康安全。建议教师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学校集中培训期间,一律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如因病请假须持有医院的证明。全省高校教师集中培训阶段,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3.第二阶段培训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部)须按照《西安航空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办法》要求,及时为每位新进教师确定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帮助新进教师制订培养计划和个人专业发展规划。请各单位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将《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登记表》(附件1)、《2020年新进教师导师安排汇总表》(附件2)报教师发展中心。

4.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结束后每位新进教师应撰写培训总结,经指导教师或者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开学后一周内以部门为单位交至教师发展中心。

5.2020年4月1日以后入校的新教师,对未从事过或从事高校教学经历不足一年的,一律不予排课;对从事过高校教学经历一年以上的新进教师,应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供有效证明,并由所在单位报人事处备案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排课的,由二级学院(部)向教师发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可适当安排与本人指导教师相同的课程,但每周不超过4个学时。

6.为便于开展工作,培训考核具体安排及后续有关通知将通过QQ群消息发布,请各单位通知新进教师及时加入“2020新进教师群”(QQ群号:653592250),并按照“单位名称+姓名”格式修改备注。

7.以上所有报送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015752505@qq.com。

附件:1.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登记表

2.2020年新进教师导师安排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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