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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后教学工作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及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后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安排,我院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做好学生返校后教学工作的衔接,保障开学前后教育教学和质量,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教学安排

(一)理论课

1、校历11周大一、大二、大三学生继续线上教学;12周(5月11日)起,执行线下教学,我院所有开设理论课程严格执行学校校历,其中理论课已经结课的不再做任何调整;理论课程尚未结课的,按照原课表继续执行。

2、已经结课或者即将结课的课程,为提高教学质量,巩固线上教学效果,各位任课教师对线上教学进行评估,如需要延长教学课时的教师于5月8日之前填写完成附表1,延长的教学课时教务处另计工作量。

(二)课内实验

所有课内实验任课教师于4月29日开始在教务系统中预约实验室,原则上按照课表时间执行(课表已经重新修改周次,具体以教务处系统课表为准),实验安排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分批有序开展,可利用周六、周日、晚上或者其它时间安排,但也要结合我院实验室具体的情况,协调事宜由实验室负责人李兆老师协同各个实验室具体负责人共同完成。

(三)集中实践课程

集中实践课程安排在12周及之后的仍然按照原课表执行。具体预约时间及实验场所由任课教师和实验室负责教师共同协商完成。

(四)校外实习

毕业实习环节具体以教务处后续安排为准。其它实习三个教研室在充分与校外实习单位沟通基础上,在满足疫情防护需要条件下,可根据原计划表组织实施,如存在问题,提前一周向学院汇报,共同商议解决。

(五)课表调整

根据“小班授课”要求,学院将与教务处沟通调整教学进程安排或上课教室,具体以教务处调整后的课表为准。

(六)线上线下衔接

任课教师根据自己课程线上教学的情况,可进行正常、部分和全部进行调整,需要调整的课程请于5月8日之前完成附表1。对于在重灾区不符合返校要求的学生,返校后因故应该隔离观察的学生及在线教学开展阶段不具备学习条件的学生,任课教师继续采取线上教学或者进行单独辅导,具体人数报学院,学生管理科协助完成。

二、课程考核

学生返校后已经结课或即将结课的课程,于校历12周前完成附表2(考试规划表)交至学院卢亚汝老师。

三、补考工作

2019-2020-1学期的课程补考。毕业年级学生安排在第13周周末及其它课余时间,其他年级学生安排在14~15周周末及其它时间,有补考课程的任课教师根据自己所带班级的课程于校历12周前完成附表2(考试规划表)交至学院卢亚汝老师。

对因疫情不能按时参加正常补考的学生,学生科辅导员、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一定提醒学生办理缓考手续。

四、毕业设计(论文)

4月28日学生返校后,指导教师务必尽快和学生见面,沟通和调整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方案,确定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地点,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和答疑力度,确保按照学校时间节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五、教材发放

学生返校后进行教材发放,对于11周前已经结课的教材,学生可根据实际自愿购买(发放后不愿购买的教材,可以退回教材科,具体以班级为单位统计)。11周以后结课的课程,教材必须购买。

六、工作要求

(一)请学院领导、各个教研室、学生管理科、综合管理办公室等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全面配合,将此方案通知所有任课教师和学生,确保我院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任课教师严格执行课堂教学学生考勤,及时发现缺课学生,并在下课后应立即向学生科辅导员及班主任报告。

材料工程学院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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