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工委的工作安排,结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39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条件

(一)选拔重点。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聚焦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支持“双一流”和“四个一流”建设。要进一步扩宽选拔渠道优先推荐产业创新类人才、非公领域优秀人才和长期扎根一线、贫困地区人才。

(二)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2.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3.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4.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二、人选报名要求

请符合选拔推荐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教师于3月23日上午10点前在人事处登记报名,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开展材料申报工作。

联系人:周华 联系电话:84383908/13572118228

人事处

2020年3月1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