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范围与条件
独立承担本科教学工作和拟独立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含业务领导和实验教师),须进行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的认定。
认定条件按照《西安航空学院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暂行办法》(西航院字〔2019〕64号)执行。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材料工程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其中:
1.独立承担过本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须填写《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1)》(附件1);
2.2016年9月1日前入校且未独立承担过本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填写《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2)》(附件2);
3.2016年9月1日后入校且未独立承担过本科课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填写《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3)。
各申请人须向所在单位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初审。材料工程学院成立由业务领导任组长的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小组,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并就本科教学能力给出考核意见,提出初审意见。
(三)资格复审。在学院初审意见的基础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对相关资格类条件进行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
(四)资格认定。资格复审意见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评议。
三、材料提交
《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1)》、《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2)》一份;《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一份。(以上材料均含电子版)。
请相关老师于2019年6月14日12:00前,将以上材料交至综合办,电子版发至clxy@xa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