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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学院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

根据《西安航空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改)》、《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现将材料工程学院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答辩领导小组

组长:谢辉

副组长:丁旭、王永锋

成员:于方丽、孟广慧、王栓强、曹静、张金龙、马莹

2、各专业成立答辩委员会或小组

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委员3-5名,秘书1名或组长1名,秘书1名,成员3-5名。秘书负责答辩记录。

二、具体工作安排

1、请各教研室于5月27日(校历第14周星期一)上午12:00前将答辩安排表(附件9)及学生分组名(附件24)单交至院办,并将电子版发至学院邮箱(clxy@xaau.edu.cn)

2、6月4日—6月6日,各答辩委员会(小组)进行第一次答辩;

6月11日—6月13日,各答辩委员会(小组)进行第二次答辩;

其中,答辩时间,各组请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自行安排,学院将根据各组安排的答辩地点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预约教室。

3、6月14日,推优论文答辩(10%,各专业8人,共16人),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系统检测文字复制比原则上低于20%;

4、6月14日下午,推优答辩小组及答辩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答辩不通过名单,确定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8%,各专业6人,共12人);

5、6月17日前,各教研室报送校级优秀毕业设计推荐表(附件14)、汇总表(附件15)、装有学生所有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资料档案袋等相关材料;

6、6月18日前,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提交,各教研室完成成绩汇总及录入工作。各教研室提交本专业质量分析报告(附件16)、工作总结报告(附件17)、成绩分布情况统计表(附件18)、成绩单和成绩分析表;

7、6月20日—6月30日,学院进行毕业设计工作自检自评,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报告》并提交。

三、答辩程序

1、答辩资格审查。指导教师和评阅人都同意参加答辩的学生才能获得答辩资格。学生申请延期答辩的,须提前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延期。

2、答辩。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在各答辩委员会(小组)负责下公开进行。答辩时,学生首先以ppt形式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陈述时间不少于10分钟。答辩委员会(小组)成员提出问题,提问环节回答3个及以上问题。

3、答辩记录。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会(小组)秘书应认真、真实的记录所提问题、回答要点、教师点评、结论等内容。

4、答辩评分。答辩委员会(小组)依据《西安航空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按百分制给出答辩成绩。

5、答辩结束后,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小组)根据审阅、评阅和答辩三部分成绩,按3:2:5的比例,对本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进行初步评定,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按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五级评定。综合成绩优秀率应控制在15%以内,及格与不及格率之和控制在10%左右。注:评分标准见《西安航空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

7、一次答辩结束后,未通过人员(约15%左右,10%—20%)完善工作和论文,并按时参加二次答辩,二次答辩未通过的学生,按学校文件规定执行相关规定。

材料工程学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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