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74号)精神,建立学校教学工作常态监控机制,切实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根据学校本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要求,现将具体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监测数据填报简介

(一)国家监测数据填报内容。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7大类数据,共88张数据报表,我校需填报78张表。详细填报要求、表格、指标内涵等详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18版)》(见附件1)。

(二)监测数据统计时间点说明。统计时间分自然年、学年、时点三种类型,具体指标统计时间详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18版)》(见附件1)。

(三)监测数据填报的方法。本年度监测数据填报工作采用校内在线填报方式,登陆“西安航空学院评估系统”()在线填报数据并完成网络上报。评建办将随后依据部门所指定审核人和填报人给相应部门分配账号和密码。

二、工作进程

(一)数据填报责任部门、协助部门于10月9日(星期二)前确定监测数据填报人、审核人并报学校评建办(见附件3),进行任务分解,做好数据填报准备工作。

(二)本次填报有八张表属于基础数据表,基础数据表格需优先填报,将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必须先行填报,分别是:表1-3、1-4、1-5-1、1-6-1、1-6-3、1-7、1-8-1、1-8-2。

基础数据具体录入顺序如下:

步骤一:人事处负责同时填报表1-3、1-4;

步骤二:教务处负责填报表1-5-1;

步骤三:人事处负责填报表1-6-1,

教务处负责同时填报表1-6-3、1-7、1-8-1,

科技处负责填报表1-8-2。

(三)本次填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星期二),其中基础数据表(需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填报相关表格)填报时间截止10月15日(星期一)。

(四)各部门数据填报人根据评建办提供的账号(确定各部门工作人员后,分发账号和初始密码)和数据模板,登录数据填报平台,完成填报工作。各部门审核人员登录系统,确保数据无误后,完成审核工作。

(五)评建办负责数据的汇总分析,发现问题后,由数据责任部门进行调整,数据修改无误后报学校审核,数据审核通过后由评建办按时提交国家数据平台。

(六)数据填报结束后,请数据责任部门将最终版填报数据(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于11月30日(星期五)前交至评建办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数据填报是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支撑数据之一,涉及部门多、填报信息量大,请各部门高度重视。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在学习合格评估要求、把握数据内涵的基础上,做到全面把关、落实到位,保证填报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并按时完成。

(二)根据校内各部门工作职责,结合我校实际,将数据填报任务进行了分解(见附件2)。数据责任部门完成数据整理、统计和审核工作;数据协助部门依据责任部门要求完成数据及支撑材料收集、统计、整理和审核工作后,提交责任部门;责任部门领导进行数据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数据录入。

(三)各部门所填报数据注意要有相应支撑材料佐证,支撑材料保存在所属单位以便学校调阅查证。

工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评建办联系。

联系人:杜鹃、严琳君、刘杰;

电 话:84231297;

邮 箱:liujie6368@qq.com;

评建工作群号:530125803;

校内监测数据填报平台网址:

附件: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18版)

2.西安航空学院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3.西安航空学院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人员信息表

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

附件【附件3:西安航空学院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人员信息表.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西安航空学院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18版).pdf】已下载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