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全省高校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干部到社区“双报到”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为推动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在职党员主动参与支持城市基层治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总结疫情防控期间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的经验,发挥学校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亮明党员身份,服务群众、服务社区、服务社会,彰显高校教师形象,实现学校、属地社区党建良性互动、创新发展,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党建新格局。
二、组织报到
(一)全校各党组织和校内居住的在职党员由组织部门与学校属地社区对接,统一完成报到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校内居住的在职党员信息统计,填写《校内居住党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
(二)校外居住的在职党员,在各二级党组织的帮助和指导下,本人携带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具的《报到介绍信》(见附件2),到居住地社区(通过小区物业确认对应社区名称和联系方式)完成报到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汇总信息,填写《报到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党员下派工作机制。坚持“平时管用,急时顶用”的原则,依托“双报到”工作,建立在职党员下派工作机制,充实一线工作力量。根据学校属地社区重大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的需要,党委组织部从校内居住的党员中进行抽调,组建应急队伍,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下派至学校属地社区进行服务,确保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出现能迅速集结、精准支援。校外居住的在职党员,根据居住地社区需要,积极参与基层一线工作,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备。
(二)做实学校与社区结对共建。党委组织部做好与学校属地社区的对接工作,建立与学校属地社区的常态化沟通协作平台,找准共建目标,定期研究结对共建中的具体事项,建立资源清单、需求清单、项目清单,组织校内各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学校属地社区服务活动,帮助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学校安排的社区服务需求,及时发布志愿服务活动内容和岗位信息等,结合实际,调动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在职党员根据自身特长和专业技能,积极响应、主动认领、对接服务。
(三)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开展政策理论宣讲。根据学校属地社区实际情况,党委宣传部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组织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到学校属地社区开展理论宣讲。党委组织部、教务处安排党组织书记、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等到学校属地社区开展专题讲座、授课辅导、技能培训等,助力提高社区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水平。校外居住党员结合自身优势,主动参与到居住地社区的文化宣传、政策宣讲、技能培训等活动中,贡献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
(四)充分发挥好在职党员干部力量和作用。坚持双向互动,在职党员要走进社区,进入网格,针对社区党组织需求,积极担任所在小区业委会成员、单元长、楼栋长、党员中心户等,积极参与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帮助社区党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主动围绕所在社区发展、组织建设等提出意见建议,为社区建设发展出点子、想办法,助力社区不断改进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引导在职党员主动思考,进社区开展调研工作,共同深入开展课题研究,使社区成为教师的研究基地、学生的实践基地和科研成果的创新基地。
(五)示范带动学生党员、团员志愿服务社区。坚持党建带团建,把社区作为大学生了解国情、民情、社情的重要实践基地,发挥好学生党支部、院(部)团总支、学生社团等作用,广泛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进社区活动。党委组织部牵头与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做好学校属地社区具体活动实施的对接。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做好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大学生团员进入社区的组织工作,教育引导其积极参与到社区环境整治美化、弱势群体帮扶、文化体育展演、科普知识宣传等方面来,使大学生在志愿服务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引导在职党员树立共驻共建意识,鼓励在职党员在干好本职岗位工作的同时积极到社区参加服务,带头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接收社区、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二)加强组织保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及时做好“双报到”工作的安排部署,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作为落实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建立服务记录台账,记录报到时间、参与活动、开展服务等情况,确保取得实效,推动报到服务经常化规范化。学校党委将加强工作督导,“双报到”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三)积极培树典型。要注重发现和培养在“双报到”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集体,充分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双报到”工作中的典型经验,通过校内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校内居住党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于9月20日前、《报到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10月27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在职党员参加社区活动情况报告单》(见附件4)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报送。
附件:1. 校内居住党员信息统计表
2. 西安航空学院在职党员报到介绍信
3.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情况汇总表
4.在职党员参加社区活动情况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