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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学院材料工程学院关于对学生崔冬违纪处理的决定


西航材字〔2019〕02号

西安航空学院材料工程学院

关于对学生崔冬违纪处理的决定

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违纪统计中,学生崔冬违反学校纪律,构成违纪事实。具体名单及违纪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院 (系)

班 级

学 号

违纪情况

1

崔冬

材料工程学院

材科182

184120217

公共场所抽烟

学生崔冬违反了学校的管理规定,违纪事实清楚。为严明校纪,教育本人及其他学生,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在教室、图书馆、宿舍等校内公共场所抽烟不听劝阻的),并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学生崔冬警告处分。

西安航空学院材料工程学院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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